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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5章 71.70.69

八月中旬,皇帝诏告天下:达靼九王子与秋荻长公主病薨塞北, 两国和亲搁置, 宫中祭丧三日,取消中秋国宴, 以示哀悼。

惩处的御旨也很快下发。燕重锦因护卫不力,严重失职, 被剥除安国侯爵位。梁焓命他将功补过,拨兵十五万北上戍边, 即刻出发不得有误。

这是连辞别的机会都不给了。

燕重锦知道梁焓心里窝着火, 也不敢再招惹对方,接过旨便拔营启程。

他走得急, 只来得及给家里递了口信, 令燕不离和池月颇为介怀。

这隔日就是中秋, 皇帝连个团圆节都不让人过, 也太没人情味了。何况塞北那么远的地方,这一来一回就得走小半年。屯田有多辛苦不说, 若是再遇上战事,儿子什么时候才能回来?

池月很想进宫掐豆芽,让燕不离劝住了。

“这次也是粑粑做错了才被处罚,他自己都没觉得如何, 甚至主动请旨出战,咱们两个老东西就别裹乱了。皇上本就忌惮你我,若是再作为长辈出头,对方只会认为燕家公私不分, 搞不好会变本加厉地拿捏儿子。”

“哼!也怪燕重锦自己没脑子,活该被人涮着玩。”池月重重一磕茶杯,在梨花案面印下一圈深纹,“我昨日还在他房里发现了一套嫁衣。呵呵,都被踹到天边了,还做梦当后妃呢。”

“深陷情网之人,哪个不是傻的?”燕不离叹了口气,“入宫之事爹娘还不知道,若二老晓得燕家的孙子要男扮女装入宫为妃,指不定会如何闹腾。”

“伴君如伴虎,帝心靠不住。今天能罚他去戍边,明天就能把他打入冷宫。”池月眯起眼,“当初看豆芽活下来不容易,重锦又陷得太深,我才答应了婚事。现在看来还是太草率,此事需得重新考虑了。”

燕不离托腮道:“不管怎样,都要等儿子回来再计议......”

只是他们谁也没料到,燕重锦这一走,就是四年。

达靼自古是淳国的西北大患,梁焓做太子时就查阅过这个王国的史料,对这一任达靼王也算有些了解。

西域有句传言:没有雄鹰飞不过去的高山,也没有达靼王打不赢的战争。

巴勒孟甘自小骁勇善战,就像这个时代的帖木儿,平生打过上百次战役,消灭过西域近百小国,从未尝过败绩。唯一一次退兵是二十年前对战白沙堡,据说还是殷家少主使了美人计,才令达靼保证十年不犯边境。

梁焓心里清楚。以对方好战的个性,绝对不会放过此次兴兵扩张的机会,所以他给达靼发出国书的日子掐算得很准,刚好是大漠开始降雪的时节。

接到王储薨世的消息,巴勒孟甘果然震怒。可他也无法派兵来袭,因为唯一的东进通道——泰尔拉山口大雪封山了。

如果达靼骑兵想要东征,必须得等开春雪化。这无形当中,就为淳国争取了半年的备战时间。

梁焓考虑过搞个陆战之王,后来发现坦克太过笨重,得烧油才能跑起来。且不说这个时代没有石油提纯技术,就算有,内燃机也不是半年就能研制出来的。

所以,他只能大量制备守城用的重火器,而大漠之中的游击攻歼战,还是得靠传统骑兵。

秋收之后,朝廷开始在全国范围征粮买马,主要的盘剥对象依然是世族和商贾,各地藩镇也全被梁焓薅了一遍羊毛。

这次倒没人敢叫屈,毕竟这是给自己个儿保命呢。否则一旦被鞑子破关而入,兜里有多少银子也没命花。

农耕地区的兵粮好筹集,但中原的马匹数量太少,能上沙场的优良战马更少。

相比达靼骑兵一人三马的配置,淳国连三人一马都轮不上。不算塞北世家,朝廷所有的骑兵加起来也没十五万。梁焓不得不号令北边的牧民在草原上多养马驯马。

然而养马也有个问题。

草原上的传统马种是蒙古马,这种马优点很多,但生长速度不快。就算淳军守上一年才开始反攻,这一岁的马苗也用不上。

后来,西川州府的新知州裘德鱼献计,向朝廷推荐了一种川马。

川马,顾名思义,来自山川,是西川和南荒交界的特产,类似后世的云南马。

这种马的体型比蒙古马略矮小,但贵在能下崽好养活,一岁的马驹就长得和成马差不多高了。而且能适应高原山地的严寒气候,并以驼载能力和耐力见长,是运粮载货和长途奔袭的优选。

梁焓颇为满意,命西川府就地开始驯育川马,争取在一年之后将骑兵的数量翻番。

他上朝忙着和耆臣们勾心斗角,下了朝又忙着批折子备战,每天和陀螺一样转个不停,不知不觉就转过了三个月。直至收到边关通报的折子,看见燕重锦添衣保暖的叮嘱,梁焓才意识到已经入冬了。

塞外这个季节只会比东都更冷,这人身在苦寒之地,倒操心他一个皇城里的人会不会冻着。

听着窗外呜咽的北风,梁焓笑着摇了摇头,提笔在回信上密密麻麻地写了一片心里话。末了,吹了吹墨,端详一阵,抬手扔进火盆里烧了。

燕重锦进驻塞北之后,每月都给朝中上报边关的情况,还会在折子里夹带密信。

那人平日一向寡言,写信时却有很多话和他倾诉。有时谈及塞外的风土人情,有时聊聊军营里的趣事,有时还会抱怨伙食不好,没有蛋糕可吃。洋洋洒洒一大篇,没有一句我想你,但字里行间,全是牵挂。

梁焓从不回信,只批复公函。而且多一个字都不废话,有时甚至只吝啬地批个已阅。

他必须让对方知道自己的气还没消,也必须让燕重锦明白何为君臣之别,何为公务与私谊,何为可念不可说。

苍白的纸,乌黑的墨,和那些从未说出口的话,都在火炭上一寸寸烧成了灰烬。

望着烛光下倦怠的面容,夏荣劝道:“万岁爷早点歇息吧,您最近瘦了一大圈,晚上又睡得不安稳,太医那边已经备好药了。”

梁焓头也不抬:“等朕批完这本。”

夏荣忍不住又多了句嘴:“这说话也快过年了......要不,您给燕帅多回两句?”

梁焓蓦然抬眸,目光锐利:“他是把劲儿使到了你这儿不成?!”

夏荣吓得扑通一声跪了下去:“老奴不敢!老奴绝不是替外臣传话......只是,这么冷着那人,受折磨的还不是您自己?老奴瞧着心疼啊!”

梁焓望着御案上的信,长长一叹:“燕重锦擅权独断,致使达靼和亲失败。此事......朕亦有宠信过度之责,权当自惩吧。”

他也不想两厢折磨,可只有疼得厉害,对方才会吃一堑长一智。多回两句话,那个聪明的家伙必能捕捉到自己的情绪,万一又在塞外翘起尾巴怎么办?

燕重锦是握着兵权的大将,掌着几十万人的生死,肩负着一个国家的安危,再受宠信也没有公私不分、恃宠而骄的资格。如果放任不管,就算日后入了宫,也八成仗着自己的荣宠徇私干政,这早晚被人扣上祸国殃民的帽子。

他自认不是唐玄宗,所以也不想让对方落个杨贵妃的下场。

再者说,红人遭人妒,宠臣遭臣恨,这朝堂之中明枪易躲暗箭难防。

池寒如今是远东王,燕重锦手握重兵,燕不离又攥着整个中原武林,燕家的势力已经大得令朝臣都忌惮了。他作为皇帝,怎能不懂得制衡?

此番削侯剥爵,将人远远踢到塞北。一来为了警醒,二来也是保护对方。只有让对方远离朝堂中枢,让所有人都觉得这人失宠了,燕重锦才能安全。

梁焓站起身,推开了窗户。寒风卷着雪花吹了进来,激得人一阵清醒。

他望着外面深沉的夜色,苦笑道:“身为皇帝,朕连用膳都菜不过三匙,又如何能把心爱之物终日捧在手里?那样的话,指不定什么时候就把他摔碎了。”

因为喜欢,所以不能太过喜欢。即便太过喜欢,也不能让这种喜欢害了对方。

夏荣深深垂下头:“老奴明白了。”

吹了会儿冷风,心境平镇了许多,梁焓合上窗子,转头吩咐道:“你备些裘氅和皮靴......”

夏荣精神一震:“老奴遵旨,明日就派快马送到关外!”

“不。”梁焓摇摇头,“送到燕府,以燕家人的名义...送过去。”

半年时光匆匆而过。燕重锦驻扎在白沙堡,一边练兵一边修筑防御工事,联合镇守阳门关的楼家,在塞南和塞北部署了两条防守战线。

太和六年春,达靼王以王储报仇为名御驾亲征,倾举国之力,点百万雄师,东征大淳。

一望无际的血潮汹涌澎湃,从西向东,越过泰尔拉山口,横穿沙漠,在夏初之时杀至阳门关下。

由于提前得了朝廷的警告,塞南各城镇的百姓早早进入关内避难。楼连海还阴损地用了一招坚清壁野,令达靼人在塞南连口干净的水井都没找到。

巴勒孟甘也不是傻子,塞南不好啃,自然就带着兵往塞北来了。反正进入草原之后照样可以南下,无非是绕点远路。

比起阳门关这种堪比鬼门关的艰难险阻,塞北的防御要弱上不少。三大世家的民兵也不如楼家兵强马壮,只要集中兵力,不怕他这么多人马啃不下区区一座白沙堡。

更何况.......王驾上的男人眯起金棕色的鹰目,遥遥望着远方一片亮眼的白沙,嘴角忍不住勾了起来。那枝小梅花他可还记着呢,二十多年前没能吃到的肉,现在再吃也不迟。

达靼骑兵皆着褐衣红甲,几万先锋杀过来也声势浩大。地平线的尽头先是卷着滚滚烟尘,随即便是一条越扩越大的血线。红色的潮水从天际奔涌而来,黑头鹰旗在狂风里猎猎招展,达靼大军很快冲到城下......

然后就中了神机营出品的连环地雷阵。

轰隆的巨响震得大地摇颤,铁砂雷接二连三地在马群中炸开,惊得群马嘶鸣。黑色的浓烟夹杂着血雾,在达靼骑兵阵上空升腾而起。

还没进入白沙堡百丈之内,达靼先锋队伍已经乱了,后方的主帅立即鸣金后撤。

白沙堡主殷梅雪站在城头上,一双凤眸眯成了弯月。

他笑着拍了拍燕重锦的肩:“你这雷阵若是早几年出来,塞北的沙匪也清剿干净了。”

“义父谬赞了。”燕重锦道,“这都是皇上和神机营的工匠研制出来的,我哪有那个本事啊?”

“没事,儿媳妇也不是外人嘛。”

“......”

巴勒孟甘也没想到白沙堡竟制备了那么厉害的火器,见先锋受挫重,士气严低落,他一时有些犹豫是否该继续进攻。

旁边的大惕隐司哲别乌谏言道:“汗王不必忧心,只需赶一批马过去,将沙中的火雷引爆,我骑兵勇士便无人可挡。”

巴勒孟甘点点头:“就如卿家所言,赶马排雷,先锋殿后!”

然而,淳兵在白沙堡百丈之内都布满了铁蒺藜,一蹄子下去,马腿都废了。

任身后的骑兵怎么赶,那些马都停滞不前,被抽急了就当场撂蹶子,将后面的人踢了个七荤八素。

这下哲别乌也没辙了,只能胡诌今日不是进攻的吉时,不如择日再战。

巴勒孟甘见天色已经偏暗,便干脆将兵撤了回来,在距离白沙堡十里之外驻扎大营。

宽阔的毡帐里,羊脂灯跳跃着昏黄的光。

削瘦的男人倚靠在皮榻上,单手托着俊美的脸颊,迷迷瞪瞪地打着瞌睡。听到帐帘掀起的声音,鞑琮沾玉睁开眼,动了动微微泛紫的唇,低声唤道:“大王......”

巴勒孟甘解下散发着寒气的披风,大步流星地走过来,托起他的下巴吻了上去。

觉察到对方的动作比往日激烈,鞑琮沾玉放松了牙关,任由那条舌头在口腔里驰骋肆虐,只是最后还是忍不住咳了起来。

“忘了你还病着。”巴勒孟甘意犹未尽地放开对方,“你身体不好,还随军长途跋涉,哪里吃得消?”

“跟着大王,我不怕吃苦。反正病了这么多年,也习惯了。”鞑琮沾玉阳抬眼望着他,恨声道,“我会活下去,亲眼看着淳国皇帝死去,看着那些杀了鸠日的淳人被达靼铁骑踏成肉泥!”

提到儿子,巴勒孟甘也面色一冷,安抚道:“放心吧,我会为鸠日报仇的。”

鞑琮沾玉垂下墨玉一样的眸子:“我相信大王的决心,可听将士们说......今日初战,先锋营碰了个小钉子?”

巴勒孟甘神色肃然地点了点头,将首战受挫的情况告诉了对方。

鞑琮家族曾潜伏塞北上百年,对塞北其他三个世族格外了解,鞑琮沾玉听完白沙堡的布防便皱了眉头。

“殷家哪有实力部署雷阵?而且这么严密的防守,绝不会出自殷梅雪那个无脑堡主之手,只怕他背后有高人。”

巴勒孟甘苦笑一声:“你还对小十二这么忌恨?”

鞑琮沾玉不满地道:“怎么?你还将他当作雪王妃不成?殷梅雪早就成亲了。”

“自然不是,本王在他身上吃的亏够多了,哪能在一个地方跌倒两次?”巴勒孟甘笑道,“殷雪梅就算跪着求我,我也不会再娶他做王妃了,顶多当个玩物。”

“哼,这不还是过不了他的美人关!”对方负气地背过身,“反正沾玉如今也伺候不了大王,大王去找别人好了。”

鞑琮沾玉有着令人欣羡的美貌和逢迎之术,在床上亦是个外冷内媚的尤物,颇得达靼王的喜爱。

他如今已是十八男妃之首,在王庭里一向受宠。即便是达靼王后,也不敢和他争风吃醋,生怕此人哪天心血来潮地想当男后。

只是巴勒鸠日死后,鞑琮沾玉就没了子嗣的依仗。加上心疾之故,他已经无法承恩。如果巴勒孟甘再和殷梅雪那个旧情敌擦出什么火花,他的下场只会比死了还要凄凉。

这个时候,自然要使出拈酸吃醋的性子严防死守,牢牢握住丈夫的心。

巴勒孟甘早见惯了这人的小把戏,甚至心里已经开始厌烦。可鞑琮沾玉跟了自己二十年,也算忠心耿耿、听话乖巧,如今又卧病在榻,他不得不耐着性子哄对方。

“沾玉,我说笑而已,你别生气,不然心口又要疼了。”他俯下身吻着对方的鬓角,忽然在一捧青丝之中,发现了一根醒目的白发。

鞑琮沾玉再怎么精于保养,如今也年过四十了。皮肤不再和多年前一样玉嫩细腻,眼角也开始出现皱纹。还有这具柔韧有余的身体,多多少少呈现了老态,下面更是松弛得让人缺乏**。

对于巴勒孟甘这种下半身的生物,守着鞑琮沾玉几乎等于禁欲。他完全是靠二十年相守的情谊在维持,只是连他也不知道,自己的耐心还能维持多久。

唤了几声,鞑琮沾玉还是不肯扭身,巴勒孟甘心有不悦地叹了口气:“既然你睡了,那我出去了。”

刚站起身,腿就被人抱住。鞑琮沾玉像猫一样蹭着他的腿道:“大王这是想找谁去?”

“你别那么多疑好不好?我只是想和哲别乌谈明日攻城的事!”

一听对方口气发冷,鞑琮沾玉心里咯噔一紧,连忙谄媚地笑道:“哲别乌要有好法子,早就巴巴地献给大王了,大王还不如和沾玉谈。”

巴勒孟甘蔑笑道:“你也懂攻城?”

“我不懂攻城,可我懂攻心。”鞑琮沾玉眼神阴鸷地道,“咱们不是沿途抓了几十个淳人奴隶吗?让他们去蹚雷清障碍好了。”

“这倒不失为一个好办法。”巴勒孟甘勾着他的下巴夸道,“沾玉还真是个蛇蝎美人,够毒啊。”

蛇蝎美人及时表了一番忠心:“沾玉是大王的人,大王要我毒我就毒,要我死我就死,绝无怨言。”

“很好。”巴勒孟甘眸色一沉,“本王现在需要你当小狗了。”

鞑琮沾玉即刻听懂了,乖巧地爬到他裆下,伸手解开对方的裤子,熟稔地用嘴伺候起来。

小狗技术不错,比插那朵残败的菊花爽多了。身下袭来一波接一波的快感,巴勒孟甘抓着对方的头发,情不自禁地发出了满足的低吼。

鞑琮沾玉生性喜洁,原本极不愿给人口的。只是身为禁脔,谈廉耻自尊太过可笑,侍候好主子才是最重要的使命。

在身体越来越差的情况下,他不得不费尽心机地讨好对方。久而久之,曾经的鞑琮家少主,塞北双绝之一,在男人胯下磨没了傲骨,只剩下臣服于王威的奴性。

鞑琮沾玉知道,从二十年前,自己为了家族委身于巴勒孟甘开始,他就已经没有了灵魂。而造成这一切的罪魁祸首,便是殷家的大公子——殷梅雪。

这一次,新仇旧恨,一并来报。

冷风吹过,帅帐里灯熄了。

翌日清早,白沙堡上空响起了示警的锣声,西边的敌人再次来袭。

燕重锦以为达靼人会派一批敢死队硬闯雷区,没想到对方根本没有自己上阵,而是赶着一群淳国百姓过来了!

这些人应该是生活在塞北沙漠边缘的客商,许是没来得及撤回关内,被鞑子俘虏成了奴隶。四五十人当中,男女老少皆有,个个衣衫褴褛、蓬头垢面,被身后的士兵用鞭子抽着往前走。

他们一面战战兢兢地前进,一面清理着地上的铁蒺藜和绊马索,一步一步地向白沙堡靠近过来。

城楼上的兵士皆看得睚眦目裂,殷梅雪也格外紧张,扯着林正玄道:“正玄,这怎么办?”

林正玄是他夫人,也是武林盟的二把手,同时还是江湖四狼里智商最高的一个,号称白沙堡主的体外大脑。

可林智多星此时也没了主意。城下全是雷区,他们无法出去救人。何况达靼骑兵就跟在这些淳人后面,一旦开了城门,很容易被对方钻空子。

“轰隆!”终于有人不幸踩雷,其他百姓吓得大哭,再也不敢向前迈步,后面的达靼兵举起鞭子狠命地抽了起来。

燕重锦抬手弯弓搭箭,竟将整张强弓拉至圆满。只听嗖地一声,利箭离弦,扬鞭子的达靼士兵当即倒地。

城头上顿时响起一片欢呼,下面的达靼骑兵皆有些傻眼。老天,这还隔着将近一百丈呢,淳人竟能把箭射这么远?!

他们只好戴着盾牌上阵,继续抽打那些停滞不前的淳民。

殷梅雪看到燕重锦再次搭箭,瞄准的对象却不是鞑子而是百姓,不禁惊叫道:“你做什么?!”

作者有话要说: 燕重锦咬了咬牙,答道:“与其让他们破坏防御后再被炸死,不如让我来做这个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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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个问题,假如你是守城将领,在这种情况下,你会怎么做?

注:用菜不过三匙是清帝的规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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