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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滴亲爹啊(2)

整个一周的时间, 宋洁都在拼命的操作现货黄金市场。

从一开始的一秒不漏的紧盯走势图, 到后来的设立止损止盈不再看图,一周过去的, 她的本金最终只剩下了一千人命币。

也就是说她亏损了百分之九十的本金。

拼命的挤时间学习,就连吃饭都在想该怎么操作,可是结果却仍旧是亏损。

宋洁颓废加自责的站在宋允面前, “爸,对不起, 是我太笨了。”

“没关系,慢慢来,不要急。”宋允安慰着她, 然后给了她十万美金的本金,“学习总是一步一步来的,不要怕, 大胆的上。”

“可是爸爸,一千多美金我都亏没了, 十万不是会亏的更多吗?”

“小洁, 我没想到你居然是这样一个容易放弃的人, 才一周你就放弃了自己, 你真的太让我失望了。”宋允痛心疾首且矫情的捂着心口, 装心口痛。

“爸~”宋洁再次产生了深深的自责感,她没想到爸爸对她的期望居然那么大。

她辜负了爸爸的期望。

宋允小心的偷瞄着宋洁,看她深刻反应之后抹了抹老父亲的眼泪,“小洁, 你要加油啊,爸辛苦一辈子打下的江山以后可都要交到你手上。”

“爸,我一定会努力了,就算再苦再难我也绝对不会放弃!”

“这才是爸的好女儿!”

宋允不负责任的扔下一句夸奖又走了,宋洁坐在电脑前再次紧盯交易市场,十万美金就是七十万人民币啊!

以黄金市场的尿性说不定七秒钟就能全赔光。

宋洁苦兮兮的盯着屏幕,又是一场到深夜的戮战。

但是很奇怪,这一次宋洁越到后面反而精神越抖擞。

那是一种指点江山激昂文字的淋漓畅快!

是一种天下我有心脏剧烈跳动的振奋舒爽!

这一页,宋洁来来回回盈利亏损在十万以上,本金的增加带来的是风险厌恶的降低和对亏损容忍范围的扩大。

当她只有一千美金的时候,稍微几个点的涨跌都意味着本金的全部亏损,会导致她整个人患得患失。

可是当她有十万美金的时候,几个点的涨跌根本影响不到她了,需要四十个五十个才行。

而在震荡区间行情以内,这种容忍度已经包含了所有的震荡幅度。

赚钱突然变得轻而易举,她只要不踩中特别大的雷,频繁在震荡区间运行,一夜之间,本金就翻了两倍!

这是对宋洁金钱观的剧烈冲击。

她突然发觉自己以前的过分节俭其实在赚钱能力的巨大提升之下毫无意义。

而且她的内心有一种原始的力量经过这一夜的冲击在蠢蠢欲动,那种天下我手,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感觉太有诱惑力了。

当你站在山巅俯瞰世界,感觉整个世界都在你手上的时候,爽爆了!

宋洁熬了一夜,却亢奋异常,完全没有当初刚刚进入黄金市场的疲倦。

宋允给她打开了对权力的,她的脑子在疯狂的运转,不断的思索着更多的操作策略。

江高才就坐在她身边。

这节课是宋洁的课,他原本是不需要参加的。

可是他大方的牺牲自己的休息时间来陪她了,宋洁却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

江高才忍不住皱着眉头打量着宋洁,敏锐的目光落在宋洁的眼睛上,那双眼睛从与世无争的平静变的凌厉了几分。

是错觉吗?

他的目光往下,看到了宋洁手里有关金融市场的书。

德语专业需要学习金融知识吗?

“小洁,你最近总是很忙在做什么?”江高才问道。

宋洁眨了眨眼,“爸爸给了我一笔钱让我学习赚钱,以后好继承家里的公司。”

一听这话,江高才心里就酸溜溜的,他下学年就大四了,要出去实习了,工作都还没有着落。

而他身边的人读研的准备读研,出国留学的准备出国留学。

他呢?

因为家里贫穷,根本支撑不了他后续的读书费用只能早早的出去打工。

现在连他女朋友都可以靠爹了!

江高才酸溜溜的说,“小洁,啃老不是一件好事,我们是新时代的人要学会白手起家创立自己的事业。”

如果是以前宋洁一定会觉得江高才说的很有道理。

可是经过了惨烈金融市场的洗礼,她的想法已经改变了。

宋洁皱了皱眉头,“高才,事情不能这么看,自己白手起家固然可贵,可是拥有资本能让你的人生攀上更高的高峰。有资源为什么不用要浪费掉?建立自己的事业也离不开环境和家人朋友的帮助。”

就像一千美金的她和十万美金的她所能踏上的高度是完全不同的一样。

江高才嘴角动了动,目光深沉的看着宋洁,语气十分怒其不争,“小洁你变了,我没有想到原本单纯的你也变得如此世俗。”

“可是……”

江高才痛心的说道,“小洁,你难道也要变成一个啃老族吗?你说你在跟着你爸学习,以后继承家业,你有没有想过你只不过是一个普通的小语种专业的学生,你个性单纯又不谙世事,能管理好一个公司吗?你这样不就成为了你以前嘴里看不起的败家子吗?”

“你说什么!”如果不是还在上课,宋洁努力压低自己的声音,现在都要跳起来了,“你怎么就知道我一定做不好?我以前单纯,难道我还不能成长吗?你知道这些日子我跟着爸爸学习都学习了些什么吗?你怎么能在什么都不知道的情况下不分青红皂白的就一味贬低我?”

宋洁气的眼睛红了,眼泪吧啦吧啦的往下落,“侮辱我,贬低我,打击我的自信心对你有什么好处,你为什么要这么做!”

一连串的问题把江高才问懵了。

他觉得宋洁不可理喻,他明明是为她好,知道她技不如人没有能力,所以才劝她悬崖勒马,她竟然说他在贬低她?

江高才冷哼了一声,留下一句“好心当作驴肝肺”就生气的换了一个离宋洁很远的座位。

宋洁气鼓鼓的趴在书桌上,她还是想不明白,为什么身为她的男朋友不管她做什么江高才都要教训她都觉得她做的不对,现在还说她会成为一个败家子。

难道她真的这么差劲吗?

以前和江高才发生了矛盾,江高才站在道德的制高点批判她,以自己的认知为立足点批评宋洁做的不对,能力不行,宋洁也会问自己她真的这么差劲吗?

然后在江高才刻意的打击下,丧失自信,在一段本该平等的恋爱中将自己的位置放的很低很低。

可是宋洁刚刚在公司受到上机的表扬和同事的夸奖,在金融市场打赢了一场大胜仗,正是自信心最强的时候,怎么会由着江高才用感情的破裂和对她自尊的打击让她怀疑自己,从而用弱者的立场去求江高才和好?

一下课,宋洁就走了,让一直在等着宋洁道歉的江高才倍感失落。

宋洁这一走,连带着带来的是江高才午饭需要自己买单。

江高才拿着饭卡走到食堂,点了一份蔬菜和三两米饭,端着饭盘一转身就看到宋洁端着满满的粉蒸排骨和小炒肉还有番茄炒鸡蛋走向了自己的好朋友苏雨雪。

江高才不快的走到宋洁身边,“小洁,今天是周三,我们约定好只能点一份粉蒸排骨和一份炒蔬菜一起吃,你点这么多吃的完吗?太浪费了!”

还咬着排骨的苏雨雪看了看她自己盘子里的排骨,红烧肉,韭菜炒鸡蛋还有一份土豆丝默了,很多吗?

学校里的菜很便宜啊,而且分量本来就很少。

她一个人都能吃完四个菜,宋洁才三个菜啊?

什么叫做约定好一起吃?

就是两个人一顿午饭只吃两个菜?

神经病啊!

宋洁夹着筷子脸火辣辣的,咬紧了牙,以前不觉得,可是现在她却觉得太过分了。

她抓紧了筷子,内心异常的挣扎,一边是将近一年的感情,一边是这种被人羞辱的耻辱感,耳边还有江高才喋喋不休的念叨,“小洁,我一再的告诉你,我家没有钱,全凭亲戚接济才能读书,将来也要回报他们,行事作风不能过于铺张,你一直说会体谅我,不介意陪我过清贫的日子,现在居然点三个菜,你吃不完浪费掉,你知道那些吃不饱饭的人会多难过吗?”

“我又没有花你的钱!”宋洁终于忍不住了,打断了江高才那废话连篇的演讲,“两个人吃两个菜,你知道我中午很少吃饱吗?我花我自己的钱,为什么每周还要按照你的规定吃饭?我只是想吃排骨想吃小炒肉,为什么一定要等到周三?”

宋洁说着又哭了,她就是这样一个泪腺发达的人,忍不住。

她抽泣道,“我做错了什么,你要这么骂我?我只是喜欢吃排骨,为什么你不让我吃!明明每次食堂刷的都是我的卡。”

苏雨雪张大了嘴,这是怎样极品的男人,让女朋友包养自己舍不得吃肉还不让女朋友吃?

平常宋洁也不说,大家看两个人和和美美的还以为是一对璧人!

现在看,呵呵,这分明是傻白甜包子女被极品恶心卑劣男给套牢了。

幸好,傻白甜还不是太傻,说出了一番正义之言。

苏雨雪暗暗的在心里为宋洁鼓掌,以为事情就此结束了,江高才就算再厚脸皮面对宋洁的质问也无话可说。

谁知道,江高才也是真人才,他正义凛然的指责宋洁道,“那是你的钱吗?那是你父亲的钱,你是爸爸辛辛苦苦流血流汗赚的,小洁,我真没想到你是这么没良心的人!”

“我没有。”宋洁本能的反驳,“以前我用的是爸爸的钱,现在我用的是自己的,我在公司上班是每周给薪水的。还有我学习投资赚到的钱,爸说过会给我利润中的百分之五十作为佣金。”

以前宋洁是无法反驳这些话的,只能仍有江高才义正言辞的指责她。

可是现在她赚钱了,她独立了,这些理由统统不成立了。

这一步几乎算釜底抽薪了,让江高才一肚子里的话全死在了肚子里。

江高才愤怒的走了,苏雨雪递给宋洁一张卫生纸,纠结了许久,还是开口道,“小洁,按理说别人感情上的事儿外人最好别插手,但是江高才真的太极品了。作为你的朋友我真没办法忍了。你不觉得他脑子有病吗?你到底喜欢他什么?”

宋洁低着头,“他其实对我还是很好的。”

他会给她写小情诗,会帮她占座,会辅导她作业,她肚子疼的时候,他会在大太阳底下背着她去医务室。

江高才很有上进心,他每次都能拿到国家励志奖学金,只是大部分的钱都用来买了电脑和交学费以及补贴家里了,所以才没有钱约会买礼物。

但是,江高才会自己动手做什么小东西,例如会飞的木鸽子,用漂亮的楷书抄写的诗集。

而且他还自学了德语,跟着电脑学会了弹吉他。

在宋洁的眼里,江高才很好很好,而且会充当人生导师给她很多建议,虽然她现在觉得他的那些建议非常的尖酸刻薄,而且没有实用价值,但是她总想着他的心是好的。

一年的感情,哪是那么容易放下的?

宋洁不开心,很不开心,两个人陷入了冷战,以至于她连上班都没什么斗志了。

但是唯独黄金市场,在财富积累越来越多,她每一次操作的数额越来越大,亏损和盈利渐渐的稳定在了一定的比例,她就愈发的痴迷于这个市场。

而这个时候,宋允也觉得时间差不多了。

特意找了个时间,让宋洁请了两天假,带宋洁去了远郊的一个油画村。

在这个村子里,无论你走到哪里都能看到挂在外面巨幅的,小尺寸的,各种各样的油画。

而这个村子的主要合作者就是宋允。

一进村子所有的人都在和宋允打招呼,“宋老板又来了?”

“宋老板,是不是又来大订单了?”

“宋老板,你可是真的有一阵子没来看我们了。”

“忙,没办法,这不是有时间就带着我女儿过来看看大家了吗?”宋允温和的笑着介绍宋洁,“这是我女儿,小洁,以后要继承我的公司,我带她到这里来熟悉熟悉。”

宋洁羞涩的说道,“大家好,请多多指教。”

“小妹妹人靓的很呐。”

“我的女儿。”宋允这幅‘吾家有女初长成,我特别骄傲’的样子让宋洁也忍不住感到了一丝骄傲。

宋允在一片熟络的打招呼声中带着宋洁来到了里面一家比较大的门面,名叫千岁的画室。

这个画室大概四十平米,右边挂着摆放着不少的油画,左边是老师在教学。

那个教授学生的老师看年纪约莫三十左右,穿着深灰色的破洞贴身毛衣和牛仔裤,中长头发,留着些许的胡子,整个人透露出一种忧郁和沧桑。

这种气质的男人,尤其是长得帅的男人对年轻的女性绝对是致命的诱惑。

宋洁一下就被吸引了。

宋允带着宋洁来到顾恫的身边,介绍道,“顾老师,这是我的女儿。”

“小洁,叫顾叔叔。”

“顾叔叔好。”宋洁羞涩的叫着,她一直以来都从事的是办公室内的客服工作,外出见合作人还是第一次,自然难免紧张。

打完招呼,宋允就开始和顾恫在茶室坐下来就聊起了商业上的事情。

宋洁以为像顾恫这样沧桑而具有艺术气息的男人应该是那种不食人间烟火的艺术家,可是没想到顾恫却是个十分清楚市场的人。

他和宋允从国内外的经济形势一直聊到了以后的转型发展。

他勾起半边唇角自嘲一笑,说自己只是以为工匠,做的事情和流水线工人没什么区别。

钱对他而言不是庸俗之物,是生存的粮食。

他既对现实保持着清醒,又有着理想主义者的热情,是一个十分具有魅力的男人。

这是一个睿智的男人。

宋允和顾恫聊完,带着宋洁在油画村坐下了。

晚上的时候,宋洁披着一条披肩沿着这条路走。

这是一个充满艺术的村子,褪去了白天的喧嚣后,很多店铺关了门,可是他们挂在墙上的画没有收。

画在墙上的画还在。

偶尔会有七八岁的孩子拿着画笔在勾勒他们想象的世界。

哪怕稚嫩,大人们也不会打击而是会夸奖他们做的很好。

油画村中心地带有一面墙用玻璃保护了起来,据说是一位华国知名的画家画的,足足有三米长,他没有留下姓名,所以一切都是传说。

走了一路,宋洁得出了一个结论,这里是艺术和商业结合最好的地方。

联想到江高才也是一个喜欢追求艺术的人,宋洁由衷的希望他也能既可以追求艺术又可以赚到足够的钱。

一想到江高才,宋洁的情绪又低落了下来。

她失意的回到宾馆。

第二天一大早,宋允接到了电话,带着宋洁去见了他们在国外的一个合作商代表。

一位在d国做家居装饰生意的华人——陈鸿羽。

宋允和陈鸿羽去谈生意了,宋洁打开手机搜索陈鸿羽的资料。

二十七岁,常春藤的高材生,毕业后就接管了父亲公司的生意,年少有为更有才华。

在常春藤读书的时候就加入了诗社,还出版过自己的诗集。

宋洁随意的点开一篇,是英文的,如果翻译成中文大概的意思是:若波涛击破岸边的岩石,海鸥飞向海平线,初升的太阳抚摸着蓝色大海中小鱼,光芒渐次成熟,直至辉煌。

残废的,寂寞的灵魂,大家孤独的悲鸣,那大地之上衰老的,病痛的,贫苦的,怯懦的,罪恶的,灰暗的人生啊,从东南西北风中的酣睡苏醒,变成了落日彩霞,远山露蔼,秋月明辉。

读完最后一句,宋洁简直无法抑制住胸腔之中那汹涌澎湃的热烈的巨大的震撼。

既有惊艳的文笔又有浸透文字的力量。

这是何等的才华!

宋洁偷偷的看向陈鸿羽,因为是谈生意,他穿着条纹西装,一举一动成熟而绅士,与宋允对气话来时而言语激烈,时而以退为进。

在宋允老辣的攻击中不居于下风,可见其手腕。

而且,陈鸿羽很帅,那不是偶像剧里男人唇红齿白的帅,陈鸿羽是年轻的,是强壮的,小麦色的肌肤更添加了几分男人气概。

宋洁不得不感叹,世间竟然有如此优秀的男人。

不知道天下有谁能让他倾心一世。

生意谈完,宋允借口上厕所,将宋洁和陈鸿羽留在了一个房间内。

陈鸿羽也坐累了,站了起来,这一站就瞥见了坐着的宋洁手机上的诗文。

陈鸿羽温润的笑着,“这诗是年少轻狂时写的,让你见笑了。”

“不。”宋洁低下了头,“我觉得很好。”

“读书时不懂人间疾苦总爱写一些看似格局很大悲天悯人的东西,等年纪大了,才知道有多浅薄。”

陈鸿羽问道,“你也喜欢读诗?”

宋洁摇头,“我很少读,是我男朋友喜欢,所以偶尔也会看一点。”

“嗯。”陈鸿羽点头,看着宋洁的目光全然是长辈的眼神,“这年头喜欢读诗的人不多了,你男朋友一定是个很浪漫的人,他给你写过诗吗?我可以看一看吗?”

宋洁点头,念了一首小诗:“芙蓉玉露如你的美,繁花似锦不如你的笑,我爱你,如春风爱着大地。”

陈鸿羽脸上的笑容有一刹那的僵硬。

宋洁一开始觉得没什么,学生写的小诗,图一乐。

可是自己敬佩的一个诗人对这首诗表现出的那来不及掩饰的尴尬,让宋洁觉得十分的丢脸。

陈鸿羽努力的找着台阶,“他写这首诗的时候年龄很小吧。”

宋洁脸被臊的火辣辣的,只能硬着头皮点了头,陈鸿羽宽容的笑道,“我十一二岁的时候也喜欢写一些似是而非看着很美的文字。”

这下宋洁的脸烧的更严重了,恨不得找个树洞钻进去。

曾经她以为的才华,等见识过了真的珍珠,那鱼目自然就现行了。

宋允躲在门口屏风后面对陈鸿羽比了一个ok的手势。

这一番对话,可是他退让了两个点才换回来的,可怜他一颗老父亲的心啊!

作者有话要说:  这首诗改字莎士比亚十四行诗(60)和徐志摩的《灰色的人生》,全是胡乱改的,大家别当真

若波涛击破岸边的岩石,海鸥飞向海平线,初升的太阳抚摸着蓝色大海中的小鱼,光芒渐次成熟,直至辉煌。

残废的,寂寞的灵魂,大家孤独的悲鸣,那大地之上衰老的,病痛的,贫苦的,怯懦的,罪恶的,灰暗的人生啊,从东南西北风中的酣睡苏醒,变成了落日彩霞,远山露蔼,秋月明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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