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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趣阁 > 奴妻要翻身 > 第022章 发现?被捉(二)

第022章 发现?被捉(二)

格桑卓玛闻言身体猛地一震,快速侧过头,却只能看见一个模糊到极点的侧影。昏黑中,她明亮的长眼里布满了惊诧和震撼,涌动出晶莹的水花:“罗朱阿姐,对不起,我……我来世为你当牛做马,回报你对扎西家的恩情。”

“又不是我一个人死,你不也要用命救你的家人吗?就当我是在报答你家对我的收留,在感谢朗措送我的爱,我们两不相欠。”罗朱涩涩一笑。生死关头没有谁对不起谁?没有谁欠谁?活著,才是最重要的!凭心而论,她是个贪生怕死、胆小自私的平凡人。如果不是藏身地被先发现了,说不定她会冷眼旁观地窖里扎西一家被搜捕,根本就不会提出撞墙逃跑掩护的建议,毕竟再大的恩情也抵不过自己宝贵的生命。眼下她也只是想让自己死得有价值点,若真要怨怪就只能怪自己的命不好。

“我数到三,一起用力往後撞墙。记住,墙一破,我们就分散逃跑。”她压低声音道,努力压下尖叫的冲动,控制住身体的颤抖,将所有力气凝聚在肩背处,蓄势待发。

咚──咚──咚──

正对著的夹墙外响起猛烈的重击声,整个墙壁都在震颤晃动。簌簌落下的泥灰不但洒了罗朱和格桑卓玛一头一身,还差点迷了眼睛,一道触目惊心的透亮裂缝转瞬出现在眼前。形势,已刻不容缓!

“一、二、三──撞!”罗朱猛地大喝出声,半侧肩背,与格桑卓玛同时用尽全力撞击後墙。

锻炼三多年的体能在危急关头总算是发挥出了作用,肩背上传出沈闷的钝痛。在哗啦的垮塌声中,身体栽跌进泥块堆里。刺眼的明亮阳光霎时射进瞳孔,她反射性地紧紧闭上眼睛,又迅速张开。忍著肩背上的疼痛,奋力扒开落在身上的土块站起来。眼角的余光瞟到正在泥堆中挣扎的格桑卓玛,迅速伸手拉了一把,尽了身为朋友的最後一份良心。

“跑!”

留下简短的一个字,她便什麽也不顾,什麽也不管地奋力往右前方冲刺。身後土墙的最终倒塌声,男人的吼骂声、藏獒的戾嗥,格桑卓玛凄厉的哭叫,一切的一切都被抛掷脑後。

强劲的高原风迎面扑来,从耳边呼啸而过,割得脸颊生生发疼,吹得眼睛几乎无法睁开。她迈动两条大腿,用上吃奶的劲儿狂奔。想象自己是百米跨栏的刘翔,是超越人类极限的博尔特,是遨游水中的菲尔普斯。软绵绵的草丛原来踩著是舒适的,现在踩著却是绊脚的;身上的衣物原来是抵御寒冷的,现在却是增强阻力的累赘。

她大张著嘴喘息,心脏!!!地剧烈跳动,胸腔窒闷得好像要炸裂似的。耳心锐痛起来,出现了尖利的鸣叫,仿佛是催命的魂铃。然而无论再痛,再难受,她也不能停下奔跑的脚步。

“嗷──”

一声震天嗥叫,後背遭到沈重凶猛的扑击,身子被狠狠压倒在地,啃了满嘴的草。

死定了!

脑子里迅速闪过三个血淋淋的大字。仆倒在湿冷草地的瞬间,强压的恐惧终於溃堤而出,肆无忌惮地冲击向每一个细胞。全身的能量好像在刚才的奔跑中消耗殆尽,四肢绵软无力,身躯如同羊癫疯发作般不停地抽搐颤抖。

罗朱嘴巴大张,舌头半伸,呼哧呼哧地喘著粗气,嘴里的碎草在粗喘中零星掉落。双肩被两个沈重有力的爪子牢牢压贴在草地上,坚硬锋利的爪钩刺进厚厚的衣物,只要再收一点就能刺破肌肤,抓进皮肉。後颈间有股热乎乎的气息,夹含几分淡淡的冰冷腥臭。耳边那像是从地底深处涌出的咕噜声低沈浑厚,蓄藏著撕扯神经的危险。一滴热液滴在裸露的左耳廓上,说不清楚具体原因,她竟一边喘息,一边以极缓的速度吃力地向左上抬起头。

硕大的头颅,宽大的鼻端,粗短的鼻梁。俯视下来的蓝色三角吊眼毒辣沈静,深邃凶戾。粗壮嘴筒半开,露出一口锋利的闪烁著寒光的雪白锐齿,下颌边还挂著一滴腥热的涎液。肌肉发达的颈部长著密厚直立的鬃毛,好似一头银灰色的非洲雄狮。

惊恐的眼睛睁到了极致,空白发懵的脑子里倒带似的跳跃出曾看过的相关知识。

藏獒,又称蕃狗、多启、森格等,古称苍猊等。中国最古老的稀有大型犬种,其历史已超过五千年,祖先可远溯到800至1000万年。有狮头、虎头之分,以活跃在喜马拉雅山的藏獒最为上乘。其性格刚毅,力大凶猛,野性尚存,使人望而生畏。护领地,护食物,善攻击,对陌生人有强烈敌意,对主人极为亲热,是世界上唯一敢与猛兽搏斗的犬类,在零下三四十摄氏度的冰雪环境中仍能安然入睡。意大利旅行家马可?波罗在他的游记中有“中国竟有如此大的犬只,如此凶猛,其形如藏驴,吠声如狮”的文字记载,称藏獒是“东方神犬”。据史料记载,当年三万藏獒军团曾为成吉思汗西征立下赫赫战功,中国古代也称之为“哮天犬”

国外有关文献也对藏獒有详细记载,证明圣伯纳、大丹、匈牙利牧羊犬、纽芬兰犬及世界多种马士迪夫犬均含有西藏藏獒的血统。公元前55年,腓尼基人将其由中亚西亚运至英国繁殖,後至罗马帝国时,獒犬被带至罗马,在圆剧场中用於和熊、狮搏斗,此外在多数的罗马战争中,藏獒亦作为军犬。

银灰色的藏獒在现代极其珍贵,因为藏獒最早的祖先就是银灰色,而返祖现象不过是24万分之一。现在压在她身上,制住她双肩的就是一头剽悍健壮如驴,凶猛威凛似狮的银灰色藏獒。观其毫无一根杂色的头颅、胸腹和脚爪,多半还是一头纯种极品藏獒。

在古代的屋脊高原,只有拥有权势的贵族和僧侣才能喂养血统纯正的极品藏獒。那麽这头藏獒必定不是区区一个队正所能喂养得起的。难道侵入村子的敌人中有地位非常高的贵族或是僧侣?然而当前情况是獒为刀俎,人为鱼肉,啥问题都容不了细细分析。只要这头藏獒俯身张嘴咯!一咬,可悲可怜的她就再也见不到明天的太阳了。

挂在藏獒下颌边的那滴涎液在风中摇了摇,坠落在罗朱布满了泥灰和杂草的左颊上。温热的液体像沈积了万年的冰水,直浸蚀进骨髓里。

跑不动了,逃不掉了,她短暂的一生估计将在这片高原上永远地结束。颓然闭上眼睛,移开头颅,将左颊贴在冰冷湿漉的草地上。

静等剧痛来临的刹那间,她觉得自己向“生得伟大,死得光荣”的刘胡兰小姑娘靠拢了一点点。差别就在於一个头上悬著敌人的铡刀,一头头上悬著敌人的獒嘴;一个生得伟大,死得光荣;一个生得平凡,死得可能颇为窝囊。穿越,果然是坑爹的活计。只希望身死之後,老天能怜悯她死得凄惨,死得年轻,让她下辈子投个福禄寿俱全的好胎。

砰──

一只大脚重重踩上後背,她头脚一抽一抬,“哇”的一声,吐出一口在婚礼上吃的还没完全消化的牛肉。糜烂的肉末带著强烈的酸臭味直熏鼻子,幸而一股劲风袭来,转瞬便将这股酸臭味儿吹散了。

“你这女人不但和狐狸一样狡猾,跑得也像羚羊一样轻快。”寒光骤闪,双肩一轻,一把明晃晃的大刀插在了她的头侧。後背上空传来粗莽的男声,透著几分狠辣的笑意,“如果不是王下令所有的俘虏都要活口,我现在就宰了你。”

後领被一只大手抓住,趴伏的身体腾空翻转,她看到了一张笑得狰狞的陌生而黝黑的粗犷脸庞。

男人头戴一顶插了牛尾的暗棕色皮盔,穿著暗褐色的短袖皮袍,皮袍外从肩到胸腹至膝盖套著暗棕色千叶漆牛皮甲,一块块皮甲以银色铆钉连接。背背银色大弓,腰挎银色大刀。这身装扮比纳木阿村出战男人们的装扮更加威武肃整,整体气势腥厉威煞,简直……简直就像是从杀场中走出来的军人!

对,是军人!男人给她的感觉就是一个剽悍至极的军人!莫非袭击村落的不是一般领主所召集的散兵游勇,而是正规的军队?!因著这个可怕的猜测,她居然忘记欢庆突转为安的命运,直愣愣地盯著男人,坠入了无法置信的惊悚震撼中。

“好脏的一张脸,真是个邋遢女人。”

疑是军人的皮甲男人扯唇狞笑,冷锐残忍的目中充满厌弃与嘲弄。他将手里吓得呆傻的女人随意丢给赶来的两个手下,不耐烦地吼道:“带走!”

“是!队正。”

作家的话:

罗朱没机会看2012伦敦奥运会,所以她只知菲尔普斯,不知泳坛新一代的1500米冠军孙杨。嘿嘿,乐乐,大家一起乐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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