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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40 章

李豫成捂着眼睛,跌跌撞撞后退。

“李豫成!”

弥什瞪大眼睛,连管李豫成叫殿下也忘了。

他手掌覆盖底下满是血红,粘稠得像是面具,偶尔有几滴掉下来,染红身上精美的缎布。

“啊!我的眼睛好痛”

李豫成一直后退。

直到后背狠狠撞上墙面,他才好像找到一些安全感,顺着墙面一路滑落坐在地上。

弥什连忙上前,用袖子帮他擦掉脸上的血,呵斥:“把眼睛睁开!”

李豫成缓缓睁开眼睛。

只见被血喷到的白色瞳孔变得粉红,黑瞳也好像被染色一般地泛起了淡淡的灰色,好像掉色了一样。

弥什眯着眼睛仔细靠近,随着她的靠近,李豫成面上心底的惊慌失措逐渐消失,取而代之的,是属于青涩少年的羞涩紧张。

“你做、做什么啊?”

“别动。”

弥什慢慢靠近李豫成,然后从他的眼睛里取出了一个小血珠。

紧接着,那玩意动了一下。

那女人喷出来的血会动?

弥什将血珠放在指尖,凑到眼前仔细观察。

直到它在弥什的指尖缓缓挪动,弥什这才发现它似乎不是血珠,而是一个长了很多脚的虫卵!又因为体积太小了,才会被弥什当成了血珠。

弥什感觉头皮发麻:原来那女人喷的不是血,而是密密麻麻的小虫子。

又因为虫子太小了,才会被她和李豫成当成粘稠的血液。

虫子。

血。

说书故事。

这些毫无关系的关键词放在一起,构成李豫成副本的主题,却更让人摸不着头脑了。

或许要等更多的事情发生,才能真正看见端倪。

李豫成见弥什一直盯着她指尖上的血珠不放,有些难为情地左顾右盼,生怕有人见到他以为弥什要亲自己的窘态。

事实上也确实有人看到了。

两个人。

满脸杀意的大李豫成,和一脸凝重的梁砚行。

他们两个原本站在皇宫门外,眼睁睁看着李豫成将弥什带走后,才从昏暗的角落走出来。

如果此时此刻,有人看见一切,肯定会惊讶于:“怎么一个李豫成进去了,还有一个在外面?”

最要命的是,大小李豫成还长得一模一样,别无二致。

唯一不同的大概只有几百年的阅历了。

大李豫成指着缓缓关闭的宫门,说:“不是,不是说皇宫森严吗,怎么他就把人带进去了?”

万一是刺客咋整啊,这不省心的孩子!

梁砚行瞥了李豫成一眼,默默来了一句:“这句话不应该问你自己吗?”

副本里的李豫成,可是现在的李豫成曾经做过的事情啊。

他的反应就是几百年前

李豫成最真实的反应。

也就是说(),无论何时何地的李豫成?[((),都会对弥什一见钟情这对梁砚行来说,可不是好事。因为这相当于有两个情敌,会加重弥什心中对李豫成的感情。

好在,这两个情敌看起来也是互相敌视的态度,梁砚行敛了敛眸,再抬眼的时候又恢复平静:“走吧,我们也进去皇宫里。”

弥什不在这里,两人便恢复昔日第一第二名的高冷,不再斗嘴了。

他们朝皇宫外墙走过去,趁弓箭手还没有发现,一个使用了高科技隐身工具翻身进入皇宫,一个使用巫术像烟雨一般穿墙而过,几个跳跃快走间总算抵达太医院。

期间,李豫成时不时停下来,用一种怀念的目光看着某处。

梁砚行也没有催他。

因为他知道,重启溯源副本,对于玩家来说并不止是逆天改命,而是怀念亲人的唯一方式。

好不容易等他们赶到太医院,发现这边安静得如同无人之地,才意识到严重的事情正在发生。

两人一过来,就看到弥什从小李豫成的眼睛里挑出了一个虫卵。

“血是由虫卵构成的。”

梁砚行站在不远的昏暗处,即使距离甚远,也能看清弥什手上的东西。

李豫成完全不关注虫卵,他只看到自己以为弥什要亲他的傻样,露出了一副恨铁不成钢的表情:“他是不是有病啊,弥什给他挑个虫,他害羞个屁啊。”

真丢人!

还有没有一点□□皇子的样子。

李豫成恨不得亲自上去,扇自己两耳光。

经过那么多年,梁砚行早已习惯李豫成跳脱的样子,面不改色地将话题拉回原位:“你还记得,你把这个女人带回皇宫后,发生了什么吗?”

发生了什么…?

李豫成眯起眼睛,努力从早已模糊的记忆中,翻出这个“平平无奇”的红衣女人。

“我记得我将她带进太医院,想跟进去看,却被太医拦下,不让我进去。”李豫成性格再随意,也是高高在上的皇子,当然不好进入这些脏污狼藉的地方。

当时的李豫成又没遇到弥什,没有再次造访太医院,也就没能直击女人变异的夜晚。

如果没有弥什,李豫成就看不到女人,也不会被喷到虫卵。

也就是说…弥什改变了李豫成的命运。

这对于他来说,是好事,还是坏事?梁砚行用余光打量对此一无所知的李豫成,没有出声。

两人旋身跳上房梁,将身体紧贴房顶的同时压低呼吸,安静又迅速地靠近小李豫成和弥什。

两道沉默的视线定格在她们身上。

就这会儿功夫,弥什已经帮李豫成,将眼睛里所有的虫子挑出来了。

她将所有蠕动的虫卵放在手帕里,仔细包裹好,再看向李豫成的时候他的眼睛已经不红了,黑瞳也从浅灰色恢复回原本的黑色。

还好,此时的李豫成没经过无限空间的身体

() 进化,看不清这一颗颗虫卵。

没有被看吐。

他虽然奇怪弥什为什么要收集他眼睛上的血,却只是好奇瞥了几眼,乖巧地没有发问。

他用警惕害怕的目光,看向太医院的纸窗,从女人喉咙里喷出来的血还粘在雪白的纸窗上面,以他戳出来的圆洞为中心,呈现爆炸式的放射状。

李豫成是真的很好奇,那女人究竟是怎么了,但他已经不敢偷看了。

“喷那么多血,不会是临死前的回光返照吧?”

李豫成担心地问弥什。

他脸上是直白坦率的担忧,如果不是弥什死死拉着,恐怕他就要找太医过来看了。

对比他见到血后的迷茫,弥什冷静得不像一个正常人,她说:“进去看看不就知道了。”

弥什一脚踢开房门。

首先感受到的是气味。

——怪味扑面而来。

浓厚的血味附在古朴大气的雕木家具上面,将木头味道染成腥味,表面泛着若隐若现的红。

弥什和李豫成同时捂住鼻子,抬眼望房内望去。

映入眼帘的是满室血红。

刚刚女人行走带来的点滴血液,汇成一条完整的轨迹,她先从床上挣扎起来,然后走到窗边,朝李豫成吐出一口虫卵后,又跟没事人一样走回床上躺着了。

弥什抬脚就要往床边走去,却被李豫成抓住了手腕。

“别,我过去。”

李豫成一副壮士断腕的悲痛表情,说:“人是我带进来的,如果出了意外,应该由我担着。”

弥什挑眉。

虽然李豫成后期长成油腻又爱跳脚,但不得不说,他的原生性格真的很好。

作为堂堂的皇子,李豫成没有高高在上的姿态,将自己和普通人摆在同一位置。

就像现在,他拉开无限流玩家弥什,用自己的血肉之躯毅然决然地顶上去了。

…就是他手指颤抖得厉害,不知道的,还以为古代就有帕金森综合症了。

李豫成走到床边,探头朝中央的女人望了一眼。

女人安详地躺在床中间,满身满脸都是血污,皮肤上的洞倒是消失了。仿佛一切只是幻想,她只是一个出血量巨大的重症患者罢了。

李豫成看着床上的女人,傻眼了:“好像没…”

话还没说完,女人忽然睁开双眼,用尽全身力气盯着李豫成。

她露出友善的诡异笑容,冲着李豫成的脸,语气平静地说:“是殿下救了我,是吗?”

李豫成狠狠抖了一下。

弥什明白李豫成的害怕,刚刚还如同行尸走肉的恶鬼,一转眼就跟个正常人一样笑着说话,这种感觉就好像看到一朵巨大的、打着电光的乌云靠近,却不知道是否会下暴风雨的担心。

而且一个正常人流了那么多血,怎么可能还跟个没事人一样,说话气息平稳得不像话。

李豫成就是意识到这一点,才像失魂一样木在原地,放在身侧的双手抖得不停。

女人见李豫成没回答,居然从床上软软地坐起来,柔似无骨:“殿下救了我,我一定要报答你。”

吓得李豫成逃一样地跳开了:“不用不用,我就是顺便搭把手。而且救你的人不是我,是太医。”

李豫成解释的时候,眼睛还时不时瞄一眼弥什,害怕刚刚女人贴上来的时候他没及时反应,给到弥什不好的印象。

好在没有。

因为弥什所有的注意力都放在女人身上。

她一步向前,顶替李豫成原先站着的位置,毫无惧色地直面一脸血色的女人,问:“你是谁?为什么流那么多血,又为什么大晚上的站在街头?”

女人似乎对弥什毫无兴趣。

她斜眼看了弥什一样后,装模作样地扶住脑袋,说:“哎呀,我的脑袋好疼啊,我不记得了。”

紧接着她翻身背对两人,做出一副不愿意与其交谈的样子。

弥什还想追问,却被李豫成拉了出来。

弥什诧异:“拉我出来做什么,你不觉得她很奇怪吗?”

“我知道啊!”李豫成压低声音,轻手轻脚地阖上房门,说:“我拉你出来,是因为我刚刚发现,床底下堆着好几件太医、太监的衣服。”

“那又怎么…”

话还没说完,弥什就意识到这代表着什么了——

这代表着:太医没有离开,而是在这里,在这间血色充盈的房间里,骨头都不剩地被吃掉了…

太医们的衣服被女人丢到床底下,如果不是李豫成眼尖发现,估计他们到最后也不会发现。这也是李豫成为什么拉弥什出来的原因,一个能无声无息将太医们干掉的女人,绝对是…

“绝对是武林高手!”

李豫成信誓旦旦地,喊出这个只有说书故事里才会出现的词。

他如同名侦探,做出自以为最正确的推理,“她一定是那帮反对大李王朝的组织派出来的刺客,身怀绝世武功,一招吸星大法就能吸走人全部的精气…诶弥什你去哪啊!”

弥什:冷漠jpg

原来油腻男孩的过去是中二男孩啊!

这李豫成的一生,怎么能贴上那么多个人标签?

弥什走着走着,停了下来,倒不是忽然理解了李豫成,她只是忽然想起——她没有地方去!

弥什本来就是假冒宫女,哪有回去的地方,一时间站在清冷幽黑的宫道上,不知道何去何从。

她咬了咬嘴唇,正犹豫要怎么提醒李豫成的时候,李豫成忽然回头了——

“愣着干嘛,还不跟上?”

李豫成高举右臂,在空中用力挥了一挥,“再不跟上,就自己找回我的宫殿咯!”

弥什:…

中二就中二吧,这不是挺可爱的吗?

她加快脚步,一前一后紧跟李豫成,往他寝宫的方向走过去。

走过去的路上,弥什从李豫成口中得知了不少关于他的事情,他的寝宫里没有多少伺侯的人,只有一个名为小德子的太监,日常负责穿衣洗澡叫醒服务等一切打杂的事情。

没有宫女,也没有嬷嬷,连蟑螂都是公的。

据说这是因为李豫成生性爱玩,天天往茶馆、茶楼里跑,他母亲担心他被美色耽误了前途,干脆将所有的雌性生物都调了出去。

弥什本来还担心假身份会被宫女掌事发现,提心吊胆了一路,结果这宫里就她一个女的。

李豫成大手一挥,说:“你随便找个空房间住就行了,有什么事情,小德子睡醒后会告诉你的。至于那个女人你也不用害怕,等天亮我就随便找个理由,将她移送到宫外的医馆就医。”

李豫成边说边打哈欠,他也得回去休息了。

现在已经是卯时,也就是天亮前最黑的深夜。

弥什随便找了一个房间住进去,打开窗户的时候才发现,自己的房间隔壁就是李豫成的房间!

她安静聆听了一会儿,直到听见房间里的细小鼾声,确认李豫成安然无恙且已经入睡,才将注意力从隔壁房间收回来。

她看向窗前,也就是她和李豫成正对的地方。

那是一个阴黑的宫殿,宫门口居然种着柳树这么邪门的东西,纤细的枝干随着夜风轻轻晃动。成群的乌鸦站在宫殿围墙之上,冷漠的眼珠眨也不眨地盯着她。

弥什凝视着这座宫殿,莫名的,她浑身打了一个冷颤。

这是什么地方?

为什么皇宫里会有气氛如此诡异的角落,还偏偏在李豫成隔壁。

弥什全无睡意,一边等着李豫成、梁砚行过来找自己,一边闲着没事地看着落寞的宫门口。忽然,她发现——

那个女人出现在了宫门口!

出现的人不只有她,还有太监宫女一大群人。

他们挑着火红的灯笼,小心翼翼地扶她下软轿,毕恭毕敬地将她送进了李豫成的邻宫。

弥什瞪大眼睛,本以为女人第二天就会被送出皇宫,届时她能再探究她的身份,结果转眼间,女人就搬进了李豫成的邻宫,成为了他的邻居。

发生了什么?

属于小动物的第六感在发作,弥什光是看着她摇晃臀部走进宫殿的样子,就后背寒毛倒立了。

好奇怪的…

邻宫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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