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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趣阁 > [近代现代]陪我(CP完结) > 分卷阅读15

分卷阅读15

实在他身上很正常,顶多是不够有礼貌,但也能用“他跟迟扬已经挺熟了”来解释,只是看进迟扬眼里,却无异于挑衅。《据说天才只需一秒就能记住,发布地址:》

迟扬沉默地盯了他两秒,嘴角一扯,扬起个意味不明的笑,又讨人嫌地贴过去一点儿,用近乎耳语的气声在他耳边说:“哥哥,就不问我会干什么吗?”说罢自问自答道:“我会像那天在天台上一样,逼你坐到我腿上,亲你……不会跟那次似的有礼貌了,我会逼你张嘴伸舌头,亲到你站不起来,以后看到我就下意识咽口水为止。虽然你那天打人挺凶,但应该不如我,不信的话,可以试试看。”他还有些更浑的话没说出来,但对付何弈这样母胎单身的纯情少年,说到这个份上已经跟语言强吻无异了。

何弈略微缩了一下,垂着视线没有看他,低声道:“你不会的。”“嗯?”那只搭在书页上、白而修长的手动了动,似乎想推开他,最终还是忍住了。《据说天才只需一秒就能记住,发布地址:》他听见何弈克制地吸了口气,又说:“你不会的……该去哪就快去吧,要上课了。”没有人注意到这个角落里暧昧的僵持,但天气晴朗、窗户宽阔,迟扬低着头,能清楚地看到面前的好学生视线低垂,秀气的耳廓已经微微红了。

这个反应终于恰到好处地取悦了他,迟扬直起身子,随手揉了一把好学生整齐柔软的黑发,转身走了。

五分钟后迟扬站在第一次撞见何弈抽烟的楼梯拐角,看着那条布满灰尘杂物的楼后过道,摸出根烟含在嘴里,没有点。

有人等他一起吃饭的感觉很新鲜,在他潦草又兵荒马乱的近二十年人生里这还是第一次——也许在他还小的时候,那个传说中颇有几分姿色陪酒小姐,也就是他母亲,还没有把他送到孤儿院,也尝试着去尽到一个母亲该尽的义务,笨手拙脚地替他冲过奶粉,勉强能称为“等他吃饭”。《据说天才只需一秒就能记住,发布地址:》

但后来他被送到那个人间地狱般的孤儿院里,最早最模糊的记忆就是冷硬的木板床和永远没有温度的剩菜剩饭,打发叫花子般摆在平房门口,被一群半大的孩子争抢,最后分到他嘴里的,永远只有难以果腹的残渣。

他在路都还走不稳的年纪,就已经学会了抢食。

再后来年龄渐长,他逐渐展露出了同龄人难以企及的早慧,像一头早早长出尖牙利爪的幼狼,却还不明白收敛锋芒的重要……这样的孩子在寻常家庭是幸运的,会走上一条天资聪颖、光环伴身的平坦道路,但活在孤儿院里,却只有两条路:成为所有孩子的头领,或是被身边年幼的恶魔排挤孤立。

他不太走运,属于后者。

于是后来的每顿饭前都横着一场险恶的斗争,除非打到见血,或是有成年人匆匆赶来调停,否则他永远吃不饱,也再也不可能吃饱——那很像养蛊,他是那条可悲的蛊虫。

吃饱都成问题,就更不要说吃得安稳。有人坐在满桌热气腾腾的饭菜前等他一起吃饭的场景,就像一个从未见过的好梦,甚至不会引发他的期盼,因为不曾见过,所以只有不解。那是另一个世界的事情。

长到十几岁的时候,也许是上苍终于开眼,有一天他被人找到,领养,接到了家境优渥的别墅里。领养他的人自称是他叔叔,说他那个混社会的亲爹被人打死在了火并里,他是唯一的血脉,自己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找到他,要按他爹的遗愿,补偿他一个正常的、不愁吃穿的后半生。

于是他有了户口,被托关系送进一所私立中学读书,又凭借一个人不人鬼不鬼的中考成绩,加上他那个叔叔从中周旋,最终吊着车尾考来了这里。

迟扬低头,随手撸起一边袖子,露出底下肌肉线条分明、横着数不清的新伤旧疤的小臂。他久久凝视着那些疤痕,想起那天在天台上何弈说的话。

何弈说看到这些疤的时候,就认出了他。

“可是,”他似乎叹了口气,衔着那根没点的烟,眼底浮现出一种罕见的、近于悲伤的情绪,像是在自言自语,“如果可以的话,我宁可身上没有这些疤,你也永远不要认出我。”第9章醉酒迟扬回去跟何弈一起吃了饭,但也只吃了饭。

他们下午有一场小测验,数学老师可能是实在看不下去迟扬趴在那儿明目张胆地睡,把他打发去楼下包干区做值日了——十分钟能扫完的地,生生给他指派出去两个小时,也是人才。

迟扬对此毫无异议,扛着那把夸张的干草扫帚就出去了。上课时间没什么闲人,操场上体育课的哨声和熙攘也隔了一本站随时可能失效记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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